2008年9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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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一体化户籍工作拉开序幕
嘉兴开始将公民户口登记为“居民户口”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从今天起,嘉兴市进行常住人口信息数据转换,并对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。6天后,一个名词将在这个城市消失:“农业户口”。昨日,嘉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该市在10月1日开始的户籍制度改革作出详细说明。
  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姚钰明说,嘉兴市委、市政府已在今年5月4日下发了《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,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。
 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后,嘉兴市将取消农业户口、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,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,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,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“居民户口”。
  另外,嘉兴市将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,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,准予其户口迁移至经常居住地落户。同时,嘉兴市将调整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统计口径,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统计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。
  为配合户籍制度改革,嘉兴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了户籍办理程序,在全市实行户口迁移网上办理。除公民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民族等项目变更、更正和城镇居民迁往农村以及其他疑难户口迁移由县(市、区)公安局审批外,公民的其他户口项目变更、更正和户口迁移由派出所直接办理。
  记者从省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获悉,我省海宁、衢州市市区已先行进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,而嘉兴市是全省首次在全市(地级市)范围内施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。今后,这样的制度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。
  10月1日,嘉兴公民将彻底告别城乡“二元化”户籍制度所带来的种种弊端,判断“城里人”与“乡下人”的依据不再是户口,而是他们的居住地以及赖以谋生的职业。
  详细报道见今日第5版